国家税务总局宁夏自治区税务局对“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项目(NMSW-MYD-20230308)2023年采购采取综合评分办法。 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项目
2. 项目编号:NMSW-MYD-20230308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采购预算95亿元。
4、项目要求:见采购文件
5、评价方式:综合评分法
6、服务期限: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10月31日
7. 供应商要求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两年内软件采购文件,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得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失信、违规记录。
4 供方应具备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优先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如何获取采购文件
感兴趣的供应商即日起可以出具采购文件。
1. 获取期限:2023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2日。
2、获取方式及路径:将身份证明信息发送至邮箱moljw@qq.com,注明获取采购文件的意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软件采购文件,采购人初审通过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联系邮箱。 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3、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或客户身份证(打印并扫描并加盖公章)、中国企业信用查询结果截图。 请提供上述信息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9.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提交回应文件截止日期:2023年3月15日晚上9:00
回复文件开放时间:2023年3月15日晚上9:00
回复文件提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宁夏自治区税务局1304室(大同市赛罕区后桥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