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协议(计算机)
协议编号:
供应商:
采购单位:
为保障供需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省级政府采购合同供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关于全国计算机、打印机合同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中标招标文件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项下采购产品所需资金来源包括:
预算(); 预算外(); 增加()。
缴费方式为:会计中心缴费()。
以上根据实际情况打“√”确认软件采购文件软件采购文件,变更无效。
第二条 计算机品牌、型号、规格及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序列号
电脑品牌
型号尺寸及主要配置
基本价格
数字
合同率
合同采购价
标准显示尺寸
监控点差
小计
合计:人民币(小写)
注:1、本次招标确定的合同供货价格是根据采购单位订购数量确定不同的合同价格。 单次采购金额小于或等于1亿元人民币的,采购单位须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采购方式。
2、合同供货单价=数量×基价(1-根据订单数量适用利率)
第三条 保修期
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个月; 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个月; 故障响应时间:()小时内; 故障排除时间:()小时内; 备件供应时间:()小时内。
第四条 交货(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供应商于年、月日将货物送到下列指定地点,并移交给预付款指定的接收人:
1、商家在发货前应向丙方提供发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第五条 初步检验标准和提出异议的时间
初检标准:1、《省级政府采购供货合同》第一条
2、装箱单;
3、供应商保证首次开箱合格率低于%(百分比)。
异议时间: .
第六条结算:预付款应在货物初检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供应商。 (最长工作日)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逾期未履行协议的,自逾期之日起每天向丙方支付约定单价10000%的罚息; 逾期未交货的,供应商应向丙方支付约定单价100%的违约金,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预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每天向供应商支付约定单价10000%的罚息; 无正当理由拒绝预付款的,向供应商支付约定单价10%的违约金。
3、合同供货有效期内,供应商违反本协议相关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协议第八条处理; 合同有效期外出现质量问题的,按本协议第八条处理。
第八条 协议执行中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可多选)
(1)双方协商解决();
(2) 向供应商指定的协调员报告();
(3)向采购中心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