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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山东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发布

作者:软荐小编      2024-04-08 15:14:21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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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能力测试范围为必修一“技术与设计1”模块和必修二“技术与设计2”模块,分为基础知识测试和技术测试两部分。实践能力考核。

普通高中艺术学科合格考试采用“过程评价+专项测试”的方式。

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采用“体育参与+体质测试+运动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的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历的学生,应当参加普通高中普通技术科目、艺术科目、体育卫生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

测试结果以“通过”和“失败”的形式呈现。 普通技术科目、艺术科目、体育健康科目均达到及格标准的,成绩视为合格。 考试不及格或缺席的,成绩视为不合格。 ,不能颁发毕业证书。 考试成绩应当逐项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 未通过者可参加补考。

该措施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术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中艺术科目学术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术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山东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办法》

鲁交机字[2017]16号

各市教育局:

《山东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术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中艺术科目学术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山东省普通高中艺术科目学术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现将《山东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等级考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

学术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技术学科课程标准》(鲁教机字[2016]7号)和高中普通技术学科课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原则,遵循人才培养选拔规律,落实课程计划,培养学生核心技术素质,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综合性、个性化发展。

2. 基本原则

(一)实用原则。 突出学科“设计学习、操作学习”的主要特色,立足实践,注重学生的动手操作,突出学科核心能力,培养学生的探究性和创新性实践能力。

(2)工艺原理。 坚持过程评价,注重学生技术知识、方法、态度的发展,注重学生主体思维的形成和发展。

(三)公平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考试标准公开、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主动接受监督学生健康体检评价软件,为学生提供多重考试机会。

3. 考试性质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能力考试是资格考试,是普通高中生毕业和同等学业能力认可的重要依据。 条件成熟时,将其纳入等级考试科目。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一)考试内容。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能力测试内容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结合我省教学实际确定,重点考察学生通用技术科目的核心能力。 考试范围为必修I“技术与设计1”模块和必修II“技术与设计2”模块。

(二)检验方法。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术能力考试分为基础知识测试和技术实践能力考核两部分。 其中,基础知识测试部分时长40分钟,满分100分,采用机考方式; 技术实践能力考核部分与学分认定结合实施,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学生的听课情况、团队合作、技术实践计划制定、绘图表达、模型(实物)制作、技术测试、产品评估等。每位学生在完成必修模块后应提交1份技术作品,相关材料和作品作为技术实践能力鉴定的主要依据。

五、考试对象及时间

在校普通高中学生和申请同等学历的普通高中学生,应当参加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学生第一次基础知识考试安排在普通高二下学期,技术实践能力考核安排在模块学习结束后。 申请同等学历的,仅参加省组织的基础知识考试。

六、考试组织与实施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基础知识测试部分,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 技术实践能力考核部分由市、县组织,学校实施。 学校结合办学实际,自主制定本校技术实践能力考核实施方案,报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并组织实施。

7. 考试成绩的呈现和使用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能力考试成绩以“及格”或“不及格”的形式呈现。 基础知识测试部分和技术实践能力考核部分均达到合格标准的,成绩视为合格。 考试不及格或缺席的,成绩视为不合格,不能颁发毕业证书。 具有同等学历的申请人,通过基础知识测试即视为合格。 考试成绩应当逐项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

如果考试未通过,基础知识考试部分可以根据考试安排多次重考,重考通过者基础知识考试成绩记为“通过”; 技术实践能力考核部分复试仅提供技术作品,复试合格者技术实践能力考核成绩记为“合格”。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普通技术科目考试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全市高中生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并报送2018 年 2 月底前将他们送到我们部门。

(二)严格监督管理。 学校要成立专门的技术实践能力考核考核小组,建立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分工,严禁弄虚作假。 评价结果必须向学生公开,学生必须主动接受监督。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评审结果无异议公示后,评审结果及技术作品图片或视频等证明材料将上传至省综合质量评价管理系统。 审阅的技术著作和其他原始材料应当归档备查,归档期限不得少于学生高中毕业后3年。 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实施方案科学合理。 建立抽查报告制度,定期检查学校执行情况。

(三)完善条件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要从实际出发,保障通用技术必修课教学所需的技术实习室和技术实验室建设,配备必要的工具、材料、设备、软件、模型、安全用品和技术设施。其他教育设备,并配备专业报刊、图书资料、数据库资源等,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

(4) 提供师资培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普通技术教师专业提升计划,开展教师专项校本培训,提高教师技术教育专业能力。

本办法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山东省普通高中艺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

实施措施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鲁教基字[2016]7号)和高中音乐艺术学科课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改进美育教学、优化学校美育环境、提高学生审美人文素质为主要目标,通过四个方面: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艺术表演为一体的美育实施体系,帮助学生掌握1-2个艺术特长,推动学校开设好的艺术课程,不断提高学生感受美、表达美的能力、欣赏美、创造美。

2. 基本原则

(一)指导原则。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艺术科目考试为资格考试。 目的是促进学生在日常的音乐艺术课程学习中形成审美意识、审美体验、审美理想,不断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 同时,引导中小学加强和改进美育教学,进一步推动学校美育改革和发展。

(二)科学原理。

考试指标的确定应根据艺术学科的特点和不同教学模块的内容标准,体现普通高中音乐艺术课程的性质,符合高中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特点。艺术教育规律。 考试方式的选择要坚持定性考试与定量考试相结合,过程性考试与总结性考试相结合,将考试融入整个教学过程,形成科学有效的考试评价体系。

(三)诚信原则。

艺术学科资格考试要统筹兼顾,涵盖课程目标的方方面面和各种教学内容,发挥考试的激励和促进作用。

(四)公平公正原则。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合格考试的基本要求,过程评价和专项考试必须完善标准、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切实保证考试程序公开、结果公平。

3. 考试性质

普通高中艺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是一次合格考试,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 申请同等学历的,无需参加艺术学科学术水平考试。

四、考试内容及考试方法

艺术学科资格考试采取“过程评价+专项测试”的形式进行。

(1)过程评价。 每学期末,学校采用艺术素质评估的方式,对学生在音乐艺术课程中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课堂表现以及参与美育实践活动的经历等进行评价。 过程评价分数为每学期艺术质量评价分数的平均值。

(2)专项检测。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制定方案,学校组织实施。 测试形式应该多样化。 学生完成课程后,可以自主选择音乐和艺术课程中的一个模块进行测试。 音乐学科包括音乐欣赏、歌唱、表演、创作、音乐舞蹈、音乐戏剧表演六大模块; 艺术学科包括艺术欣赏、绘画雕塑、设计与工艺、书法篆刻、现代媒体艺术五个系列。 测试内容应以课程标准为依据,重点测试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艺术鉴赏和艺术表现(表演)方面的能力和特长。

五、考试对象及时间

所有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的在校生均应参加艺术科目考试并合格。

“过程评价”时间为高一、高二年级和高中第一学期。 具体考核时间可根据课程设置和课表确定。 “专项考试”的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在高中第一学期末完成。

6. 考试成绩的呈现和使用

普通高中艺术学科学业水平测试的过程评价和专项测试结果呈现方式均为“通过”和“未通过”。 过程评价和专项测试成绩每次均达到合格标准的,视为成绩合格。 如果考试不及格或缺席,则视为成绩不合格,不予颁发毕业证书。 考试成绩应当逐项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

过程考核和专项测试未通过者,可参加补考,补考合格者记为“通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艺术学科资格考试,是以评促教、以考促学、促进学校美育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根据本实施办法,各市要制定本市高中生艺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建立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方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试制度。部门统一部署,高中学校负责落实。 2018年2月底前到我办公室报到。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过程评价和专项测试结果进行抽查和审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教学管理。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课程教学时间,确保所有艺术课程同时开设时间。 学校开设音乐艺术课程时,要创造条件开设音乐舞蹈、音乐戏剧表演、现代媒体艺术等模块,满足学生不同艺术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要。 合理调整教学组织方式,满足学生选课需要,实行班级化教学。

(三)建立结果披露制度。 学校必须按年级、班级、性别等在校内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将相关信息告知家长。 学校在公开相关信息时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设立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明确免征、缓征等特殊政策。 因病或残疾而无法参加特殊音乐、艺术考试的考生,可以根据疾病或残疾的程度申请免考或延期考试。 豁免仅限于声带、听力、视力、语言障碍等。申请豁免的考生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或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并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免试学生的特殊考试成绩将被视为“通过”。 专业免试政策由各市制定。

本实施方案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新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山东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

学术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方案及通知》(鲁教记)资[2016]7号)和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课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学生健康体检评价软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理念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开设全方位的体育课程。教育和健康课程,加强课外锻炼。 通过考试的杠杆和指导,学生可以通过体育健康课程和各种课外体育活动掌握1-2项运动技能,并养成终生受益的体育锻炼习惯。

2. 基本原则

(一)指导原则。

普通高中实施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测试的目的是引导学生学好每一堂体育与健康课,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促进学生养成体育锻炼习惯。这将使他们终生受益; 指导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促进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衔接,促进兴趣培养和技能提高。

(二)循序渐进原则。

在普通高中实施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测试,是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教学的新尝试。 各城市和学校要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三)公平原则。

公平、公正是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基本要求。 考试必须程序规范、标准统一、结果公正。

3. 考试性质

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是一次及格考试,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 申请同等学历的,无需参加体育、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

四、考试内容及考试方法

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测试采用“体育参与+体质测试+运动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运动参与和体能测试属于“过程评价”,运动技能测试属于“具体运动技能评价”。

(一)体育运动参与。 高中学校根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制定学生体育课程学习和课外体育锻炼的考核办法。 每学期末,对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出勤率、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成绩、课外体育活动参与情况进行评估。 或者评估和评分。

(二)身体健康检查。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每学年第一学期使用统一的检测设备和统一的检测软件,采用集中检测、集中体检或体质标准、体育比赛等,由学校确定。 或第三方检测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在本学年参加补考。

(3)运动技能测试。 学校根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规定,对学生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美操、武术等项目进行控制。艺术和其他体育运动。 技能受到考验。

田径测试内容:100米、400米、跳远、跳高、铅球(二选一)。

游泳测试内容:50米蛙泳、自由泳、仰泳、蝶泳(二选一)。

篮球测试内容:运球+变向运球+上篮。

排球测试内容:将球入框+定点发球。

足球测试内容:带球+变向带球+射门。

乒乓球测试内容:发球+正手进攻+反手推挡。

羽毛球测试内容:正反手发球+远拍+削球。

网球测试内容:底线发球+正反手击球。

体操测试内容:基本功(包括纵横劈叉、前后高踢、腰背、屈体劈叉跳)+自创的一套动作示范。

武术考试内容:基本动作+套路+器械。

场馆设备、测试规则、评分标准由各市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相关赛事竞赛规则制定。

五、考试对象及时间

所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体育和健康学科的学业水平测试。

“过程评价”时间为高一、高二年级和高中第一学期。 具体考核时间可根据课程设置和课表确定。 “体育技能考试”的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在高中第一学期末完成。

六、考试组织与实施

在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测试中,学生体育参与、体质测试和运动技能测试三种成绩呈现方式均为“及格”和“不及格”。 若每次有3个分数达到及格标准,则该分数视为合格。 如有不及格或缺席的,视为成绩不合格,不予颁发毕业证书。 考试成绩应当逐项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

体能测试和运动技能测试不合格的,可以参加补考,补考合格者记为“通过”。

高中阶段,参加县级教育、体育部门组织的运动会和个人比赛,并在个人和团体项目中名列前六名; 参加市级以上教育体育部门、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山东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赛事。 参加运动会和个人比赛的学生; 取得三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学生,可免试专项运动技能测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中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是强化体育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学生体质的重大举措。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市高中生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建立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方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试制度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高中学校负责落实。 2018年 明年2月底前到我办公室报到。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过程评价和体育技能测试结果进行抽查和审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教学管理。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课程教学时间,确保提供充足的体育健康课程。 加强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改革,将学生在校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与体育课堂教学内容相互衔接、互补,满足学生体育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要,提高学生专项运动能力。

(三)建立结果公开和抽查制度。 学校应当在校内公布学生体育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检查、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的单项成绩和总成绩,并将有关信息告知学生家长。 学校在公开相关信息时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对学校组织的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成绩进行实地、现场抽查,确保专项运动技能测试公平、公正、准确、有效。

(四)明确免征、缓征等特殊政策。 学生因病(残)故不能参加体育、健康检查的,应当持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免检。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和学校证明。 无需测试。 豁免有两种类型:完全豁免和部分豁免。 经医疗单位证明无法参加全部考试项目的学生,可申请全额免考,全额免考考生成绩按及格等级计算; 经医疗单位证明不能参加部分考试项目的考生,可以申请部分免试,部分免试的考生可以免试。 项目成绩按及格成绩计算,非免试项目成绩按实际考试成绩计算。 学校应当在考试前一周将免试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免试考生的证明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原始材料存档备查。

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参加体育健康考试的学生,可以申请延期考试,延期考试应在考试后1个月内进行。

本办法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

2017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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