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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运营容许证治理方法是什么?附政策原文
食品运营容许治理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运营容许优惠,增强食品运营监视治理,保证食品安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容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开售和餐饮服务优惠,应当依法取得食品运营容许。
食品运营容许的放开、受理、审查、选择及其监视审核,实用本方法。
第三条 食品运营容许应当遵照依法、地下、偏心、公正、便民、高效的准则。
第四条 食品运营容许实行一地一证准则,即食品运营者在一个运营场合从事食品运营优惠,应当取得一个食品运营容许证。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依照食品运营主体业态和运营名目标危险水平对食品运营实施分类容许。
第六条 国度食品药品监视治理总局担任监视指点全国食品运营容许治理上班。
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运营容许治理上班。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可以依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保危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的食品运营容许治理权限。
第七条 国度食品药品监视治理总局担任制定食品运营容许审查通则。
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实施食品运营容许审查,应当遵守食品运营容许审查通则。
第八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应当放慢消息化树立,内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发布运营容许事项,繁难放开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运营容许放开,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章 放开与受理
第九条 放开食品运营容许,应当后行取得营业执照等非法主体资历。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团体独资企业、集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放开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聚集团、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许事业单位法人注销证、社聚集团注销证或许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放开人。
第十条 放开食品运营容许,应当依照食品运营主体业态和运营名目分类提出。
食品运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开售运营者、餐饮服务运营者、单位食堂。
食品运营者放开经过网络运营、树立中央厨房或许从事群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运营名目分为预包装食品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凡食品开售(保健食品、不凡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余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余类食品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余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余类食品开售和其余类食品制售的详细种类应当报国度食品药品监视治理总局同意后口头,并明白标注。
具备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景,难以明白归类的食品,可以依照食品安保危险等级最高的情景启动归类。
国度食品药品监视治理总局可以依据监视治理上班须要对食品运营名目类别启动调整。
第十一条 放开食品运营容许,应当合乎下列条件:
(一)具备与运营的食种类类、数量相顺应的食品原料解决和食品加工、开售、贮存等场合,坚持该场合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合以及其余污染源坚持规则的距离;
(二)具备与运营的食种类类、数量相顺应的运营设备或许设备,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濯以及解决废水、寄存渣滓和废除物的设备或许设备;
(三)有专职或许兼职的食品安保治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保的规章制度;
具备合理的设备规划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防止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法律、法规规则的其余条件。
第十二条 放开食品运营容许,应当向放开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食品运营容许放开书;
(二)营业执照或许其余主体资历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运营相顺应的重要设备设备规划、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保自查、从业人员肥壮治理、进货查验记载、食品安保意外处置等保证食品安保的规章制度。
应用智能售货设备从事食品开售的,放开人还应当提交智能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详细搁置地点,运营者称号、住所、咨询方式、食品运营容许证的公示方法等资料。
放开人委托他人操持食品运营容许放开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 放开人应当照实向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提交无关资料和反映实在状况,对放开资料的实在性担任,并在放开书等资料上签名或许盖章。
(一)放开事项依法不须要取得食品运营容许的,应当即时告知放开人不受理。
(二)放开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职权范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选择,并告知放开人向无关行政机关放开。
(四)放开资料不完全或许不合乎法定方式的,应当当场或许在5个上班日内一次性告知放开人须要补正的所有内容。
当场告知的,应当将放开资料退回放开人;在5个上班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放开资料并出具收到放开资料的凭据。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放开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放开资料完全、合乎法定方式,或许放开人依照要求提交所有补正资料的,应当受理食品运营容许放开。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对放开人提出的放开选择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选择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放开人依法享有放开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的权益。
第三章 审查与选择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应当对放开人提交的容许放开资料启动审查。
须要对放开资料的实质内容启动核实的,应当启动现场核对。
仅放开预包装食品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运营容许变卦不扭转设备和规划的,可以不启动现场核对。
现场核对应当由合乎要求的核对人员启动。
核对人员不得少于2人。
核对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食品运营容许现场核对表,制造现场核对记载,经放开人核对无误后,由核对人员和放开人在核对表和记载上签名或许盖章。
放开人拒绝签名或许盖章的,核对人员应当注明状况。
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对受理的食品运营容许放开启动现场核对。
核对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对义务之日起10个上班日内,实现对运营场合的现场核对。
第十七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容许选择的外,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应当自受理放开之日起20个上班日内作出能否准予行政容许的选择。
因不凡要素须要延伸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担任人同意,可以延伸10个上班日,并应当将延伸期限的理由告知放开人。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应当依据放开资料审查和现场核对等状况,对合乎条件的,作出准予运营容许的选择,并自作出选择之日起10个上班日外向放开人颁发食品运营容许证;对不合乎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容许的书面选择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放开人依法享有放开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的权益。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以为食品运营容许放开触及公共利益的严重事项,须要听证的,应当向社会通告并举办听证。
第二十一条 食品运营容许间接触及放开人与他人之间严重利益相关的,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容许选择前,应当告知放开人、利弊相关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益。
放开人、利弊相关人在原告知听证权益之日起5个上班日内提出听证放开的,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应当在20个上班日内组织听证。
听证期限不计算内行政容许审查期限之内。
第四章 容许证治理
第二十二条 食品运营容许证分为正本、正本。
正本、正本具备等同法律效能。
国度食品药品监视治理总局担任制定食品运营容许证正本、正本式样。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担任本行政区域食品运营容许证的印制、发放等治理上班。
在运营场合外设置仓库(包含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在正本中载明仓库详细地址。
第二十四条 食品运营容许证编号由JY(“运营”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1位主体业态代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6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第二十五条 日常监视治理人员为担任对食品运营优惠启动日常监视治理的上班人员。
日常监视治理人员出现变动的,可以经过签章的方式在容许证上变卦。
第二十六条 食品运营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运营容许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偿还、转让。
食品运营者应当在运营场合的清楚位置悬挂或许摆放食品运营容许证正本。
第五章 变卦、间断、补办与注销
第二十七条 食品运营容许证载明的容许事项出现变动的,食品运营者应当在变动后10个上班日外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放开变卦运营容许。
运营场合出现变动的,应当从新放开食品运营容许。
外设仓库地址出现变动的,食品运营者应当在变动后10个上班日外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放开变卦食品运营容许的,应当提交下列放开资料:
(一)食品运营容许变卦放开书;
(二)食品运营容许证正本、正本;
(三)与变卦食品运营容许事项无关的其余资料。
第二十九条 食品运营者须要间断依法取得的食品运营容许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运营容许有效期届满30个上班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提出放开。
第三十条 食品运营者放开间断食品运营容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食品运营容许间断放开书;
(二)食品运营容许证正本、正本;
(三)与间断食品运营容许事项无关的其余资料。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应当依据被容许人的间断放开,在该食品运营容许有效期届满前作出能否准予间断的选择。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应当对变卦或许间断食品运营容许的放开资料启动审查。
放开人申明运营条件未出现变动的,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可以不再启动现场核对。
放开人的运营条件出现变动,或许影响食品安保的,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应当就变动状况启动现场核对。
第三十四条 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选择准予间断的,应当向放开人颁发新的食品运营容许证,容许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作出间断容许选择之日起计算。
不合乎容许条件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应当作出不予间断食品运营容许的书面选择,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五条 食品运营容许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放开补办,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食品运营容许证补办放开书;
(二)食品运营容许证遗失的,放开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网站或许其余县级以上重要媒体上刊登遗失通告的资料;食品运营容许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运营容许证原件。
资料合乎要求的,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上班日内予以补发。
第三十六条 食品运营者中断食品运营,食品运营容许被撤回、撤销或许食品运营容许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上班日外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放开操持注销手续。
食品运营者放开注销食品运营容许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食品运营容许注销放开书;
(二)食品运营容许证正本、正本;
(三)与注销食品运营容许无关的其余资料。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景之一,食品运营者未按规则放开操持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应当依法操持食品运营容许注销手续:
(一)食品运营容许有效期届满未放开间断的;
(二)食品运营者主体资历依法中断的;
(三)食品运营容许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许食品运营容许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因无法抗力造成食品运营容许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则的应当注销食品运营容许的其余情景。
食品运营容许被注销的,容许证编号不得再次经常使用。
第三十八条 食品运营容许证变卦、间断、补办与注销的无关程序参照本方法第二章和第三章的无关规则口头。
第六章 监视审核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则的职责,对食品运营者的容许事项启动监视审核。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应当树立食品容许治理消息平台,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余社会组织查问。
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应当将食品运营容许颁发、容许事项审核、日常监视审核、容许违法行为查处等状况记入食品运营者食品安保信誉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发布;对有不良信誉记载的食品运营者应当参与监视审核频次。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日常监视治理人员担任所管辖食品运营者容许事项的监视审核,必要时,应当依法对相关食品仓储、物流企业启动审核。
日常监视治理人员应当依照规则的频次对所管辖的食品运营者实施全笼罩审核。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及其上班人员实行食品运营容许治理职责,应当自觉接受食品运营者和社会监视。
接到无关上班人员在食品运营容许治理环节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揭发,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应当及时启动考查核实。
状况失实的,应当立刻纠正。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应当树立食品运营容许档案治理制度,将操持食品运营容许的无关资料、发证状况及时归档。
第四十四条 国度食品药品监视治理总局可以活期或许不活期组织对全国食品运营容许上班启动监视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可以活期或许不活期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运营容许上班启动监视审核。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未取得食品运营容许从事食品运营优惠的,由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保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则给予处分。
第四十六条 容许放开人瞒哄实在状况或许提供虚伪资料放开食品运营容许的,由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给予正告。
放开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放开食品运营容许。
第四十七条 被容许人以诈骗、受贿等不合理手腕取得食品运营容许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撤销容许,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被容许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放开食品运营容许。
第四十八条 违犯本方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则,食品运营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偿还、转让食品运营容许证的,由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责令矫正,给予正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犯本方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则,食品运营者未按规则在运营场合的清楚位置悬挂或许摆放食品运营容许证的,由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责令矫正;拒不矫正的,给予正告。
第四十九条 违犯本方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则,食品运营容许证载明的容许事项出现变动,食品运营者未按规则放开变卦运营容许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责令矫正,给予正告;拒不矫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违犯本方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则或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则,食品运营者外设仓库地址出现变动,未按规则报告的,或许食品运营者中断食品运营,食品运营容许被撤回、撤销或许食品运营容许证被吊销,未按规则放开操持注销手续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责令矫正;拒不矫正的,给予正告,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被吊销运营容许证的食品运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余间接责任人员自处分选择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放开食品消费运营容许,或许从事食品消费运营治理上班、担任食品消费运营企业食品安保治理人员。
第五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对不合乎条件的放开人准予容许,或许逾越法定职权准予容许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保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则给予奖励。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方法下列用语的含意:
(一)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聚集团、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外部职工、在校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二)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许制造在包装资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含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造在包装资料和容器中并且在必定量限范畴内具备一致的品质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三)散装食品,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开售的食品,包含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
(四)热食类食品,指食品原料经粗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饪工艺制造,在必定热度形态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含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等;
(五)冷食类食品,指普通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许高温形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
(六)生食类食品,普通特指生食水产品;
(七)糕点类食品,指以粮、糖、油、蛋、奶等为重要原料经焙烤等工艺现场加工而成的食品,含裱花蛋糕等;
(八)自制饮品,指运营者现场制造的各种饮料,含冰淇淋等;
(九)中央厨房,指由餐饮单位树立的,具备独立场合及设备设备,集中实现食品成品或许半成品加工制造并配送的食品运营者;
(十)群体用餐配送单位,指依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合的食品运营者;
(十一)其余类食品,指区域性开售食品、民族特征食品、中央特征食品等。
本方法所称的不凡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国度食品药品监视治理总局依照分类治理准则确定的可以在商场、超市等食品开售场合开售的不凡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第五十三条 对食品摊贩等的监视治理,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详细治理方法口头。
第五十四条 食品运营者在本方法实施前曾经取得的容许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第五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可以依据本行政区域实践状况,制定无关食品运营容许治理的详细实施方法。
第五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制造的食品运营容许电子证书与印制的食品运营容许证书具备等同法律效能。
第五十七条 本方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烟草专卖容许证放开与操持程序规则
烟草专卖容许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容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容许证治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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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容许证放开与操持程序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烟草专卖容许证治理,规范放开和操持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容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容许证治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余组织放开烟草专卖容许证,烟草专卖局操持烟草专卖容许证,实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烟草专卖容许证,包含烟草专卖消费企业容许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容许证、特种烟草专卖运营企业容许证、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其中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容许证分为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容许证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容许证(运营)两个样式、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分为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和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集体)两个样式。
烟草专卖消费企业容许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容许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容许证(运营)和特种烟草专卖运营企业容许证总称消费运营类容许证。
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集体)总称批发类容许证。
第四条 烟草专卖局应当踊跃推广电子政务,繁难烟草专卖容许证的放开并提高办事效率。
消费运营类容许证应当经过烟草专卖容许证计算机网络治理系统操持,批发类容许证应当逐渐驳回消息化手腕操持。
第二章 放开人与实施机关
第五条 烟草专卖局是烟草专卖容许证的操持机关,担任烟草专卖容许证的受理、审查、审批和治理。
第六条 以下烟草专卖容许证由省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查,国度烟草专卖局审批:(一)烟草专卖消费企业容许证,放开人为从事烟草专卖品消费、加工业务的法人或其余组织;(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容许证,放开人为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营的法人或其余组织;(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容许证(运营),放开人为从事烟叶、复烤烟叶、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公用机械运营业务的法人或其余组织;(四)特种烟草专卖运营企业容许证,放开人为从事烟草专卖品进进口业务、免税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或罚没烟草制品拍卖业务的企业,或从事本国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地市级烟草公司。
第七条 以下烟草专卖容许证由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查,省级烟草专卖局审批:(一)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容许证,放开人为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畴内运营的法人或其余组织;(二)特种烟草专卖运营企业容许证,放开人为从事本国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县级烟草营销单位。
第八条 以下烟草专卖容许证由县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批:(一)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放开人为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法人或其余组织;(二)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集体),放开人为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公民。
放开人所在地未设立县级烟草专卖局的,由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批。
第三章 放开程序
第九条 烟草专卖容许证的放开类型包含新办放开、变卦放开、间断放开、停业放开、恢复营业放开、歇业放开、补办放开等。
其中,新办放开、变卦放开、间断放开为容许类事项的放开;其余放开类型为治理类事项的放开。
第十条 放开人应当按放开类型提交相应的放开资料并对资料的实在性担任。
第十一条 放开人提出放开时,普通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相应类型的格局文本。
经过函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替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放开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局文本并经放开人确认。
第十二条 放开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放开,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三条 放开新办消费运营类容许证,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烟草专卖容许证新办放开表;(二)企业设立的证明文件,其中烟草制品的消费运营企业应当提交国度烟草专卖局同意企业成立的文件;(三)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四)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企业称号预核准通知书;(五)审批机关规则须要提供的其余资料。
第十四条 放开新办批发类容许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烟草专卖容许证新办放开表;(二)集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担任人的身份证明;(三)屋宇权属证明或屋宇租赁协定;(四)审批机关规则须要提供的其余资料。
第十五条 取得消费运营类容许证的企业,在容许证有效期内企业称号、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担任人)出现变动的,应当自变卦事项出现后30日内提出变卦放开;容许范畴须要变动的,应当提早提出变卦放开。
放开变卦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烟草专卖容许证变卦放开表;(二)与变卦事项相关的证明资料;(三)原容许证正正本;(四)工商营业执照正本;(五)审批机关规则须要提供的其余资料。
第十六条 取得消费运营类容许证的企业,在容许证有效期内企业类型出现变动的,应当从新申办容许证。
第十七条 取得批发类容许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余组织,在容许证有效期内企业称号或字号出现变动的,应当自变卦事项出现后30日内提出变卦放开并提交下列资料:(一)烟草专卖容许证变卦放开表;(二)与变卦事项相关的证明资料;(三)原容许证正正本;(四)工商营业执照正本;(五)审批机关规则须要提供的其余资料
第十八条 取得批发类容许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余组织,在容许证有效期内运营主体或许运营场合出现变动,应当从新申办容许证。
第十九条 容许证有效期届满后仍须要继续消费运营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间断放开并提交下列资料:(一)烟草专卖容许证间断放开表;(二)原容许证正正本;(三)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四)审批机关规则须要提供的其余资料。
放开间断批发类容许证时,还应当提交有效的屋宇权属证明或屋宇租赁协定。
第二十条 持证人须要暂停消费运营行为的,应当在停业前7日内提出停业放开,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越一年。
放开停业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烟草专卖容许证治理类事项放开表;(二)容许证正正本;(三)审批机关规则须要提供的其余资料。
停业时期,容许证正正本交由审批机关暂行保留。
第二十一条 停业期满或许提早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提出恢复营业的放开并提交下列资料:(一)烟草专卖容许证治理类事项放开表;(二)审批机关规则须要提供的其余资料。
审批机关审批赞同的,发恢复容许证正正本。
第二十二条 持证人在有效期内遗失或损毁容许证的,应当向发证机关放开补办容许证并提交下列资料:(一)烟草专卖容许证治理类事项放开表;(二)遗失或损毁证明;(三)审批机关规则须要提供的其余资料。
第二十三条 出现《烟草专卖容许证治理方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则的情景,持证人或利弊相关人应当在规则情景出现后30日内放开歇业;持证人在容许证有效期限内不再从事消费运营优惠的,应当及时提出歇业放开。
放开歇业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烟草专卖容许证治理类事项放开表;(二)容许证正正本;(三)审批机关规则须要提供的其余资料。
第四章 受理、审查与审批程序
第二十四条 烟草专卖局收到放开人提交的放开资料后,应当依据下列状况区分作出解决:(一)放开事项依法不须要提出烟草专卖容许证放开的,应当即时告知放开人不受理。
(二)放开事项不属于本烟草专卖局职权范畴的,应当即时告知放开人向无关烟草专卖局放开。
(三)放开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失误的,应当准许放开人当场更正。
(四)放开资料不完全或不合乎法定方式,放开人不能当场更正的,应当当场或许在5日内出具烟草专卖容许证放开资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性告知放开人须要补正的所有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放开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放开人在烟草专卖容许证放开资料补正告知书规则的期限内未补正放开资料,或补正的资料仍不完全或不合乎法定方式的,烟草专卖局应当出具烟草专卖容许证不予受理通知书。
(六)放开事项属于法定职权范畴,放开资料完全、合乎法定方式,或许放开人已依照要求提交所有补正放开资料的,应当受理烟草专卖容许证放开并出具烟草专卖容许证受理通知书送达放开人。
第二十五条 地市级或省级烟草专卖局受理消费运营类容许证放开后,应当对放开能否合乎操持条件启动初步审查,提出能否操持的意见,经过烟草专卖容许证计算机网络治理系统将放开资料和审查意见报送上一级烟草专卖局。
第二十六条 烟草专卖局在审查和审批消费运营类容许证的放开时,普通以书面方式启动。
审查机关或审批机关以为须要实地核对的,由本机关或委托下级烟草专卖局指派两名以上上班人员启动。
烟草专卖局审批批发类容许证的容许类事项放开时,应当指派本机关两名以上上班人员启动实地核对。
第二十八条 烟草专卖局审批批发类容许证,应当合乎外地烟草制品批发点合理规划规划。
两个或两个以上放开人的放开因合理规划所限,无法都给予行政容许的,应当依据受理的先后顺序作出能否准予行政容许的选择。
第二十九条 烟草专卖局审批容许证时,以为触及公共利益须要听证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容许选择前,经过通告栏或烟草专卖容许证治理系统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烟草专卖容许证听证通告并举办听证。
第三十条 烟草专卖局审批容许证时,审批结果间接触及放开人与他人之间严重利益相关的,应当告知放开人、利弊相关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益。
放开人、利弊相关人在原告知听证权益之日起5日内提交烟草专卖容许证听证放开书的,烟草专卖局应当依法举办听证并向放开人、利弊相关人出具烟草专卖容许证听证通知书。
第三十一条 烟草专卖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容许选择。
受理和审批消费运营类容许证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受理放开后10日内将审查意见和所有放开资料报送审批机关,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放开资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行政容许选择。
审批机关在前款规则的期限内不能作出行政容许选择的,经审批机关担任人同意,审批期限可以延伸10日并出具烟草专卖容许证延伸审批期限通知书送达放开人。
依法须要听证、测验、检测的,所需时期不计算在规则期限内。
第三十二条 审批机关作出行政容许选择时,放开类型属于容许类事项的,应当出具烟草专卖容许证准予行政容许选择书或烟草专卖容许证不予行政容许选择书;放开类型属于治理事项的,应当出具烟草专卖容许证治理类事项操持通知书。
第三十三条 烟草专卖容许证的有效期限由审批机关依据实践状况选择,最长不得超越5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第五章 注销程序
第三十四条 持证人或利弊相关人按规则提出歇业放开的,原容许证审批机关应当注销容许证。
第三十五条 原容许证审批机关发现存在下列情景之一的,应当依职权注销持证人的烟草专卖容许证:(一)烟草专卖容许证有效期届满未间断的;(二)出现《烟草专卖容许证治理方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则的情景,持证人或利弊相关人未在规则期限内提出歇业放开的;(三)注销事项出现扭转后,持证人未依照本规则提出变卦放开,自收到责令变卦容许证通知书30日内仍拒绝变卦的;(四)中止运营业务1年以上不操持停业手续,或操持了停业手续、停业期届满后未放开恢复营业的,经发证机关通告3个月后未放开歇业或放开恢复营业的;(五)支付烟草专卖容许证后满6个月未依法展开消费运营优惠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的其余情景。
第三十六条 出现以下法定情景之一的,原容许证审批机关应当依据相关行政处分或行政选择注销该烟草专卖容许证:(一)烟草专卖容许证被依法撤销的;(二)烟草专卖容许证被依法撤回的;(三)烟草专卖容许证持证人被依法敞开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历的;(四)烟草专卖容许证持证人被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第三十七条 原容许证审批机关注销容许证时,应当依据歇业放开、相关行政处分选择书、刑事裁决书、通告或审核记载等资料填写烟草专卖容许证注销审批表,审批机关担任人同意后,注销该容许证。
第三十八条 烟草专卖容许证注销后,审批机关应当出具烟草专卖容许证注销选择书送达原持证人并收回原容许证,容许证无法收回的应当予以通告。
第三十九条 依法注销的烟草专卖容许证,应当经过通告栏、烟草专卖容许证消息系统等方式向社会通告。
第六章 文书送达程序
第四十条 本规则所称的行政容许文书包含申办容许证环节中的各类放开表、烟草专卖局相关行政容许选择、烟草专卖局外部审批表等格局文本。
第四十一条 烟草专卖局出具的行政容许文书应当加盖烟草专卖容许证公用印章或本行政机关印章。
核发的烟草专卖容许证,应当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
行政容许文书或烟草专卖容许证由两名以上上班人员在10日内间接送达。
间接送达有艰巨的,可驳回邮寄送达方式。
消费运营类容许证的行政容许文书或烟草专卖容许证可以由审批机关委托受理机关送达。
第四十二条 审批机关对容许类事项的放开作出准予行政容许选择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容许选择之日起30日内,经过通告栏、烟草专卖容许证消息系统等方式,将容许事项、被容许人的姓名或企业称号、运营场合、容许范畴、容许有效期限、容许证号以及作出行政容许选择的日期予以通告。
第四十三条 群众要求查阅行政容许选择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群众查阅内容不包含烟草专卖局外部审批表。
第四十四条 烟草专卖局应当树立行政容许卷宗归档保留制度,对操持终了的放开资料以及相关行政容许文书搜集整顿并妥善保留。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烟草专卖局操持烟草专卖容许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六条 本规则中烟草专卖局操持烟草专卖容许证的期限以上班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四十七条 本规则由国度烟草专卖局担任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规则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以往发布的无关规则与本规则不分歧的,以本规则为准。
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的操持程序
一、放开。
尚未取得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余组织放开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应当依据《上海市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治理规则》第五条确定的发证权限向相应的发证机关提出新办放开。
放开人放开新办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放开书;
(二)曾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正本;尚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称号核准书(单),并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0日内将工商营业执照提交发证机关备案;
(三)集体运营的,应当提供运营者身份证明。
非本市户籍的集体运营者,应当同时提供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寓居证明。
法人或其余组织的,应当提供其担任人的身份证明;
(四)合乎国度规则用途的运营场合非法经常使用凭证;
(五)发证机关以为须要提供的其余资料。
(一)放开事项依法不须要取得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的,应当即时告知放开人不受理;
(二)放开事项不属于本发证机关职权范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选择,并告知放开人向无关行政机关放开;
(三)放开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失误的,应当准许放开人当场更正;
(四)放开资料不完全或许不合乎法定方式的,放开人不能当场更正的,应当当场或许在5日内出具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放开资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性告知放开人须要补正的所有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放开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放开人在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放开资料补正告知书规则的期限内未补正放开资料,或补正的资料仍不完全或不合乎法定方式的,发证机关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选择;
(六)放开事项属于本发证机关职权范畴,放开资料完全、合乎法定方式,或许放开人已依照本发证机关的要求提交所有补正放开资料的,应当受理该放开,同时按规则在受理状况记载表中做出记载。
发证机关作出不予受理选择的,应当告知放开人享有依法放开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的权益。
三、审查。
发证机关应当及时对放开人的放开启动审查核实。
发证机关应当指派本机关两名以上上班人员对容许类放开启动实地核对。
实地核对开局前3天,发证机关应当告知放开人核对的内容、详细时期及方式。
实地核对正式开局前,上班人员应当向放开人出示证件标明身份,并告知放开人享有的权益和需承当的义务。
实地核对时,上班人员应当核实放开资料,填写实地核对记载,并驳回摄影或摄像等方式记载运营场合实践状况及其运营分类等状况。
核对记载由上班人员与被核对方签字确认。
被核对方拒绝签字的,由上班人员在核对记载上注明状况。
四、选择。
经审查和群体探讨,发证机关以为放开人的放开合乎容许条件的,应当自受理放开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容许书面选择。
二十日内不能作出选择的,经发证机关担任人同意,可以延伸10日。
作出延伸期限选择的,发证机关应当在原审批期限到期前将延伸期限的理由告知放开人。
发证机关应当自作出准予发放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选择之日起10日外向放开人送达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
经审查,发证机关以为放开人的新办放开具备下列情景之一的,应当作出不予核发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的选择:“(一)放开人瞒哄无关状况或提供虚伪资料;(二)不合乎《上海市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治理规则》第九条规则条件的;(三)加油站内以及重点防火区域等寄存易燃易爆物的场合;(四)在中、小学(含初级中学、中等专迷信校、职业学校等)范畴内(包含学校围墙)及学校出入通道可步行直线距离100米范畴内的场合;(五)运营农药、化工、油漆等有毒有害或不利于烟草制品寄存的场合;(六)智能售货机(柜)、流动摊点(车、棚)等非固定场合;(七)存在其余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则制止发放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情景的。”
同一人造人、集体工商户、私营独资企业或团体独资企业只能放开一张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
发证机关对严重、复杂的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放开可以组织行政容许听证。
详细行政容许听证方法由上海市烟草专卖局另行制定。
发证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容许的书面选择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放开人享有依法放开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的权益。
修建安保容许证未及时变卦法人的处分
企业注销机关责令限期操持。
应当放开操持法定代表人变卦注销而未操持的,由企业注销机关责令限期操持。
逾期未操持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注销,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