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7年2月16日,北京朝阳法院就此案发布直接公告称,高德软件因认为7名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加入滴滴,向8人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
“7名员工,每人一案,因侵犯商业机密,每案向滴滴及员工索赔1000万元,共计7000万元。”一位内部人士称,“目前这只是起诉书中的索赔,不排除在庭审过程中赔偿金额增加或改变。”此外,高德还以虚假广告为由起诉滴滴不正当竞争,索赔500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科技公司在竞争中频繁上演人才挖角大战,不久前华为对6名前中高层领导提起刑事诉讼,称后者将内部信息带给乐视、酷派,随后这6名前员工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2014年,腾讯也起诉加入阿里巴巴的前高管刘春宁违反《保密竞业限制协议》。
据朝阳法院公告,高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高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起诉了曾在高德“长期”任职的前高级经理胡先生以及6名接触公司核心商业机密的员工。高德称,“胡先生离开高德后,在竞业禁止期内加入了与高德直接竞争的公司滴滴无限科技发展”。而且,高德认为“滴滴帮助胡先生避免竞争”。该公司与胡先生、中智合谋,将胡先生的雇佣关系放在与高德并不直接竞争的中智,然后再转回滴滴。中智是一家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知名国企,其宣传新闻显示中智与滴滴存在业务合作关系。胡先生之后,6名高德工程师在短时间内离开公司,转而为滴滴效力。而且“上述人员均为公司重要研发人员,均掌握着公司的商业机密,部分工程师在离职前还抄袭了大量公司商业机密,严重损害了公司权益。”高德软件以此为由,起诉滴滴、中智科技及7名员工侵犯公司商业机密,构成不正当竞争嘀嘀与快的打车软件,要求滴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科技公司与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通常会签署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并支付约30%的月薪作为“竞业禁止补偿”嘀嘀与快的打车软件,以约束员工行为,保护公司商业机密,并限制竞争对手的挖角。然而,这并没有阻止大型科技公司大规模挖角员工,这也与随后的“侵犯商业机密”诉讼案相呼应。
“在地图业务上,高德和滴滴不存在明显的竞争关系,最初只有快的用高德地图,而滴滴一直用腾讯地图,后来快的和滴滴合并后,就不再和高德合作了。”一位高德前员工告诉记者:“但在数据运营和广告领域,高德和滴滴确实存在竞争。在阿里巴巴收购高德之前,高德主要依靠地图和导航数据在广告和O2O业务上盈利。收购后阿里巴巴虽然没有盈利目标,但主要产品方向还是在这个领域。滴滴也有基于出行大数据的广告业务,此次涉及的商业机密可能就在这个领域。”此外,高德和滴滴都发布过类似的“出行报告”或“出行数据”,双方存在“数据竞争”显而易见。
“这些员工到底有什么秘密?这些秘密在高德哪里去了?有没有进入滴滴的产品或功能?这些证据材料应该在高德起诉前就收集并公证过了。”上述知情人士表示。“但目前还不知道法院是否会采纳或批准。”一位知情人士说。
此外,一位熟悉高德和滴滴的律师推测:“他们稍后可能会达成和解。两家公司都有很好的合作伙伴。他们现在在打架,但稍后会坐下来谈谈。”(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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