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师协会发布
原文如下:
2019年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19〕7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方案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办[2018]142号)要求,现就2019年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注册时间
2019年4月22日9:00至2019年6月21日18:00。
二、报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经济学、法律、管理学等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学或法律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学或法律相关工作3年以上。
(2)具有经济学、法律、管理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其他专业本科学历并从事经济学、法律相关工作1年以上。
凡曾因违反考试规定而被禁止参加考试且禁令期限尚未届满的考生,不得报名。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1. 新生(首次报名者)报名程序
初次报名的考生请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首页,完成实名注册,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近一年内拍摄的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标准证件数码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尺寸25mm*35mm,像素>=295*413,下同),选择报名科目。
(二)老考生(非首次报名者)报名程序
老考生(非首次报考)请凭本人证件号码或用户名密码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万能手写板软件,进入“个人中心”,查阅本人个人信息,重新上传最近一年内拍摄的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如有变化,需做相应修改。
(三)网上支付
1.考试费用标准:每科98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您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支付。
3、付款前请正确填写发票信息,付款成功后即可打印电子发票。
4. 一旦付款完成,报名过程即视为完成,不予退款。
(四)特别提醒
1.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请填写学号。
2.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者,应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证明号码。
3、考生可选择报考全部科目或特定科目,缴费前需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及报考科目,填写考试费用发票信息,最后完成网上支付。
4.补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9:00至2019年8月9日18:00。补报名期间,未报名或未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已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可增加、更改考试科目、更改考试城市。补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报名或信息修改申请。
四、考试科目及范围
考试科目:《税法(上)》、《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
考试范围:《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确定的考试范围。
5. 考试方法
考试为闭卷、计算机化考试。
考试系统预装了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输入法、最佳五笔输入法、通用五笔输入法6种输入法。
不提供手写板输入设备或软件。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 考试时间
2019 年 11 月 9 日
9:00-11:30 税法(一)
13:00-15:30 税法(二)
16:30-19:00 税务服务相关法律
2019 年 11 月 10 日
9:00-11:30 财务与会计
14:00-16:30 涉税服务实务
2. 考试地点
2019年全国共设考点151个(新增考点48个),具体考点可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
七、免试申请与审核
(一)符合注册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免除相应科目的考试:
1.经评聘担任经济学、审计学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2.经评聘担任高级法律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税务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申请免试“涉税业务相关法律”科目。
(二)申请豁免考试的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9:00至2019年6月7日18:00;补充报名期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9:00至2019年7月31日18:00。
2.申请方式: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入“个人中心”免试申请栏,填写免试信息并上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电子版。
3.资格审查:免试审查采取网上初审与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初审时间:2019年6月10日18:00前;补充报名期间,初审时间为2019年8月5日18:00前。
8. 考试用书
根据《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编辑委员会已编写了5个考试科目的备考用书,将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预计5月底发布。
九、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于2019年11月1日9:00至2019年11月10日15:00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不接受电子准考证。
10.考试成绩确定
(一)考试合格标准由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核委员会确定,报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
(二)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试周期为5年。考生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考生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十一、考试成绩发布与查询
考试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详情见成绩发布公告)。
12.资质证书的申请、审查和颁发
全部考试合格的考生(包括免试考生)万能手写板软件,应当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在地注册税务师协会(上次考试所在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申请领取资格证书。
报考资格证书的考生应携带与报名信息相符的学历证明、身份证件及豁免材料原件到所在地注册税务师协会接受现场审核。
评审合格的人员可获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加盖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1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事项
(一)港澳居民参加考试有关问题
1.香港、澳门居民可自愿选择在内地城市或者香港参加考试。
2.选择在内地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手续按公告规定执行。
3.选择在香港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按下列程序报名:
(1)请将填妥的报名信息表于2019年6月21日17:00前电邮至香港税务学会审核(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联系方式:
电话: 85228100438
電郵:tihkadm@tihk.org.hk
(2)香港税务学会将对申请人的注册资格进行现场审查。
(3)每科考试费用为人民币900元,申请人应在资格现场审查时直接向香港税务学会缴纳该费用。
(4)考生可在公告统一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5)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香港指定考试中心参加考试。
(6)2009年3月31日前已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可申请豁免参加财务会计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豁免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为四年。
(二)台湾居民参加考试相关问题
台湾居民参加考试适用本公告(第十三条第一项除外)。
14. 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确认已阅读《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应当诚实守信,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候选人咨询方式:
1.考生可以在考试报名系统“问答”栏目中查看常见问题的答案。
2.在线咨询。
3、热线咨询:021-61651875(解答注册系统技术问题)
4000033955(回答考试政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