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欣的言论在网上引发巨大争议。
一个大家争相下载的软件,一个我装了又卸载下载快播软件,卸载了又重新安装的软件,怎么能叫失败呢?如果这也算失败的话,那现在还有什么视频软件敢说自己是“成功”的呢?
嗯,我觉得从某些角度来说,这些网友的看法并没有错。
2007年,王欣正式创立快播,短短四年时间,快播就成为互联网第一的视频播放器。
截止2012年9月,快播官方公布的总安装量已达3亿,如果算上各种“改版”、“升级”版本,全国范围内的快播用户数已超过4亿!而当年,中国网民总数为5.38亿。
这意味着什么?这相当于每5个中国网民中,就有4个在电脑上安装了快播!如此恐怖的安装率,恐怕也只有“国民应用”QQ能与之抗衡了。
QB除了拥有极高的市场占有率之外,其当时的技术水平也是业界领先的。
得益于“宽带升级”,我们现在可以享受100M、200M甚至更快的宽带网络,但七八年前,大多数网民家里的网速还不到10M宽带,快播真正解决了网民看视频卡顿的难题。
当时传统的在线视频播放器只能让用户从播放器自带的服务器上下载视频数据进行播放,这种方式过于繁琐,对网速要求极高,在那个高速宽带还未普及的年代,确实给网民带来了很差的视频观看体验。
Qvod创新性地采用了P2P(点对点)分享传输技术,Qvod中的视频大部分不是来自于自身,而是来自于用户的播放器。
如果用户缓存了视频,也会上传到其他用户的Qvod中,观看人数越多,缓冲速度越快,解决了视频卡顿的问题。
用今天的话来说,这不就是“共享经济”吗?!
Qvod P2P技术示意图
对了,在网速飞速提升的今天,我们平时看的优酷、腾讯、爱奇艺等几乎所有的主流视频客户端都还在使用这种P2P技术。
不过与快播不同的是,它们都选择严格审核或者干脆关闭用户私自上传资源的通道,视频内容仅由官方提供,但用户之间仍可进行P2P加速。
P2P技术给Qvod带来的另一个好处是资源极其丰富下载快播软件,传播渠道广泛,作为官方播放器,Qvod本身不需要提供任何资源,每个Qvod用户都可以上传视频到Qvod网络,每个用户也可以轻松发现其他用户分享的资源。
老司机们应该还记得快播曾经非常火爆的“雷达”功能,只要开启“雷达”,用户就可以轻松搜索到附近的快播用户正在观看哪些视频,以及刚刚下载了哪些视频,点击视频名称甚至可以直接进入视频播放页面。
听起来是不是很熟悉?这难道不是各大约会应用都用烂了的“附近的人”功能吗?
而且比起“附近的人”功能只能打招呼、聊天来说,这个“点击查看对方正在播放的视频”功能显然要精彩很多好吗!
快播的技术领先优势远不止于此。
8年前,快播就已经拥有了快播播放器、快播流媒体服务器、快播视频云计算平台、Gaya跨平台游戏开发引擎等技术,同时其离线播放功能、视频解码功能、播放流畅度以及多种用户体验等都是行业独有的。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疑惑:快播在当时有着非常广泛的用户基础,技术在业界无可比拟,怎么现在却成了王欣口中的“失败产品”呢?
这个道理我想你我都懂,就连王欣自己也更懂。
当年快播之所以能风靡大江南北,固然得益于其强大的技术支持,但快播“成功”的真正原因,是其对淫秽色情视频的肆意“纵容”。
刚才介绍了快播的P2P“共享”模式,官方服务器本身不上传视频,大部分视频来自个人用户,看的人越多,下载速度越快,快播对这些非法视频和上传视频的用户的监管几乎为零。
QVOD除了让淫秽视频得以传播之外,还成为了盗版资源的天堂。
说实话,在那个年代,网民个体的版权意识确实比较淡薄,但作为一家以视频为主营业务的正规企业,一家市场占有率极高的视频播放器,通过提供盗版影视剧来吸引和拓展用户,并不是什么光彩的手段。
从这个角度来说,像快播这样在网络上以放任“淫秽色情”内容、利用盗版资源迅速扩张的公司,难道不是注定要失败的吗?
2016年9月13日,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正式宣判,快播被判罚金1000万元,创始人王欣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这就是“失败”的代价。
记得在快播案庭审时,王欣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科技本身是无辜的”。
是的,技术本身的确是无辜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和个人可以利用“无辜的技术”去做有罪且违法的事情。这些都是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红线,如果有人不遵守,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就算你是曾经“所向披靡”、垄断行业的快播,现在不是已经销声匿迹、难觅踪影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