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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软荐小编      2023-09-04 01:05:37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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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地、直辖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筑业十大新技术(2017年版)》推广应用的相关要求,鼓励企业依托工程项目开展技术创新研究,推动产业升级,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鄂建规[2016]3号)软件 立项报告,经研究会议决定软件 立项报告,在建筑业项目申报过程中举办2023年广东省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时间

从2023年7月1日到2023年7月31日。

二、适用范围

在建工程将于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恢复施工。

三、申请条件

(一)申报审批的项目必须是申请期限内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工业建设项目。

(二)应用工信部《建筑业十大新技术(2017年版)》七项以上,其中“绿色施工技术”是必须的。 申报企业根据项目特点采用的自主创新技术数量不限。

4. 申请程序

(一)申报企业填写《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立项申请表》,提交项目所在地市住建局。

(二)省、州住建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推荐合格项目报省建设发展中心。

5. 申请信息

(一)示范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

(二)示范项目可行性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

(3)施工许可证(打印件一份)。

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均采用凹版装订并双面复印。 封面统一采用红色皮纸制成。 示范项目申请表单独装订。 可行性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合并装订。 相应的电子版信息可在U盘上使用。 保存举报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与书面信息一并提交。

六、工作要求

(一)省、州住房(城)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办法》(鄂建)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企业新技术推广应用条例[2016]3号)引导,鼓励企业创新创优,积极申报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

(二)省、州住建部门在推广新技术应用时,优先考虑企业在工程建设中应用BIM技术、绿色施工和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工艺的项目。

联系人:省建设发展中心质量安全部 肖辉

电话:027-87824538

地址:西安市汉口区中南一路78号

附件:山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请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 年 6 月 28 日

(本文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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