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高水平中等学校建设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博士生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探索建立博士生选拔机制。根据《申请—初审制》办法(厦校发〔2014〕303号),我校2021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及“申请—评审制”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通过中学层面的筛选和淘汰以及招生指标的动态调整,导师和学科之间的适度竞争将产生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 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优中选优,不选劣质; 整个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专业、招生形式及招生人数
招生形式为硕士、博士联合招生,实行“申请-评审制”; 招生专业、招生形式、招收学生人数参照《深圳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拟议的招募人数包括 13 名已经申请的直接博士生。
三、申请条件
(一)硕士、博士联合学习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报考者须符合《深圳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规定的报考条件。
2、硕士、博士联合培养项目的报考者为我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9年9月入学)。 目前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科和专业与所申请的专业相关或相近。
“硕士、博士项目”方式不接受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申请。
3、以优异成绩通过本专业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一年级课程; 硕士、博士研究生仍需参加硕士学位中期评估。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硕士学习期间表现突出,具有培养潜力; 在专业学术期刊(正刊)上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符合招生院校(系、中心)规定的申请条件或实施细则。
(二)“申请-评审系统”申请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报考者须符合《深圳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规定的报考条件。
2.申请人的硕士学位授予点应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属于同一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
3、“申请-评审制”方式不接受非全日制(在职学习)硕士学位和具有同等学历的硕士学位持有者的申请,申请人的最终学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获得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或全日制硕士学位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前须取得硕士学位),且品学兼优;
(二)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境外硕士研究生不得申请。
是否接受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攻读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的申请,由各招生院校(系、中心)自行制定实施细则。 原则上其学术要求应低于学术项目的学术要求。 硕士毕业生。
4、在应用学科专业领域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人可为第二作者),或有其他方式归属到应用领域。 出版学科领域的科研成果(如公开出版的学术专着)。
5、同意备案类别为非定向性,拟备案确定后不得修改备案类别。 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须在归档前转至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 否则,将不会收到《录取通知书》。 提交申请后,学生必须学习一整年。
6、语言能力较强,英语水平较高,须提供相应的外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个人申请提交材料第(九)项)。
7.符合招生院校(系、中心)规定的申请条件或实施细则。
4. 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报考者需提前联系报名导师,向报名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参加考试。
1. 网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报名参加考试,并缴纳考试费用200元。 网上申请及缴费时间:2020年12月起(以各专业开学时间为准)。
2、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于2020年12月中旬之前使用EMS或中通快递将以下材料寄至各博士招生学科点(以具体实施时间为准)(以明信片为准)(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请见各招生办) )学校(系、中心)颁布的《招生实施细则》(除特别注明以下事项外,申请硕士、博士项目及《申请-评审制度》须提交):
(1)《博士研究生网上申请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并复印并签字确认);
(二)硕博联合学习申请者应提交《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博士联合学习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评审制”申请者应提交《深圳大学2021年“申请-评审制”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三)硕博连读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深圳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政治评议(实绩)材料》,由所在学校党委填写(申请时可以暂不提供此项,但复审通过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4)学位、学历证书打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院校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在校硕士生无需提供)。 申请硕博连读者,须提交中学生证打印件(应包括中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和学籍情况);
(5)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申请硕士、博士联合培养项目的,须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第一年成绩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硕博联合学习者无需提供);
(7)所申请学科领域两名以上院长(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信须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不超过3000字,见申请表);
(9)须提供至少一项以下英语水平证书:
(a) 通过国家六级(六级分数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四级分数达到425分); (b)雅思(托福)成绩达到75分以上(旧托福达到550分); (c) ) 托福(雅思)成绩6分或以上; (d) PETS 5级证书; (e) GRE成绩1200分或以上(新标准310分); (f) 在德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十)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等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的打印件;
(十一)5A级及以上诊所出具的体检证明(硕博连读者无需提交);
(十二)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打印件。
3、考生登录“2021年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报名后,根据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考号,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补充申请并上传材料。 考生有多个报名号的,以最终提交申请材料时的报名号为准。
(二)资格审查
招生院校(系、中心)收到申请人材料后,根据报名条件组织不超过3人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对审核结果进行抽查并统一。 向社会公布。
(三)导师推荐
招生院校(系、中心)将申请人的材料移交给已被申请人录取的导师。 导师将首先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提出推荐,并对被录取的申请者进行排名。
在此环节,应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导师按不低于1:3的比例向学科点推荐申请人。
(四)纪律审查和评价名单的确定
招生院校(系、中心)将组成学科专家组,按照学科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申请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和筛选。 学科分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照一定的复试比例差异,确定进入复试(笔试)评审阶段的报考人员名单。 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人将不能参加笔试。 拟进入笔试评审阶段的考生名单将在招生院校(系、中心)网站公布(具体时间以招生院校(系、中心)运作为准)。
(五)科目评估(含专业面试)
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在重点做好新冠脑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科目考核可通过互联网远程进行。 招生院校(系、中心)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要求确定考核方式(现场或远程在线)。
如果招生院校(系、中心)采用在线远程方式,则自行确定考核、复试平台深圳在职研究生 软件工程硕士 英语考试,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网络崩溃等突发事件的处理,并在考核前联系考生,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他们有能力使用互联网进行远程复试。 硬件和软件环境。 学科评估组对中学进行复查评估,信息中心保障网络环境。
学科点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评估。 具体时间、地点需提前告知考生,并在招生院校(系、中心)网站上公布。 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包括英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专业面试四部分。 重点考核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培养本一级学科博士生的潜力和素质。
2. 评审过程中,申请人需展示个人简介、学业成绩、项目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推荐导师可补充相关信息,但在讨论评分时必须避免使用。
3、考核流程应规范,笔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并有现场记录、评分和点评。 整个评审过程须录像备查,必要时研究生院/纪委可派人旁听。
4.设置专业面试,评估申请人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 面试试题需要A、B两套试卷,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试题。
5、2020年12月31日前(以具体实施时间为准),各学科点按照考核总成绩(不超过拟录取人数),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向中学报送拟录取名单。 2021年博士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本专业),并向科研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材料、考核记录(含面试题)、录音录像等)。
(六)中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
中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首先对通过学科评估的考生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导师推荐、学科点推荐等进行审核。 各招生专业名额以内的人员,经初审合格,即可获得备案资格。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将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五、监督机制
(一)信息披露。 硕博连读招生形式和“申请评审制”必须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要求,确保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发布内容及时。 研究生院及各招生院校(系、中心)主动公开新的招生政策、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申请人申请资格、申请程序、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重大违规行为并按照分工进行投诉。 过程结果。 招生院校(系、中心)应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实施细则(含专业面试科目名称),以及招生人数和参加考核的全部报考人员信息。 拟定文件清单公示期间,清单如有变更的,须对变更部分作出特别说明,变更内容将另行公告10个工作日。 未公开的申请人不得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申请材料。 如发现申请人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人本身就有责任。
(三)学科专家组和笔试评审专家组成员必须遵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 对招生存在问题的高校(院系、中心)和个人,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缩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吊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
(四)研究生院、中学纪委(督导室)拟设立违规招生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如下:
监督电话:0755-2653492(纪委)、0755-26536177(研招办);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纪委)、szuyz@szu.edu.cn(教研招生办公室)。
六、其他说明
1.各招生院校(系、中心)应根据本方案制定各学科(含专业面试科目名称)相关实施细则,并要求以本单位文件形式印发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2.各招生院校(系、中心)根据学科实际情况和注册情况确定“申请-评审制度”和硕博连读招生档案比例;
3、根据《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免试硕士推荐办法(修订)》(厦大发[2017]185号),我校新增“博士”点击推荐免试名额学生”,面向有兴趣来我校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本专科应届毕业生。2018年,光学工程、理论经济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一级学科共获得10名考生(其中光学工程3人、理论经济学2人、信息与通信工程5人),上述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在首轮硕博联合招生中请组织评审2021年按原推荐录取条件招生,仅限上述10名申请者报考;
4、2021年每个导师只能招收1名博士生;
5、教育部即将发布2021年博士招生计划后深圳在职研究生 软件工程硕士 英语考试,将适时启动第二轮硕博联合学习和“申请-评审制”招生;
6、申请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申请本专业下一轮招生。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
2020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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