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8日,上海智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达科技”)向香港联交所提交招股说明书,拟在香港主板IPO上市。这是申请表于2024年2月29日过期后的另一次申请。
智达科技招股书链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4/106935/documents/sehk24112801955_c.pdf
主营业务
智达科技成立于2010年,是全球最大的电动汽车家庭充电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为汽车制造商和用户提供高品质的智能家用电动汽车充电桩,并开发出一系列高品质产品和增值产品。由服务和数字平台组成的“三位一体”电动汽车家庭充电解决方案。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说法: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志达科技于往绩记录期间已向中国十大主流汽车制造商中的八家提供智能家庭电动汽车充电桩(包括配件或增值服务),同时还与这些主要汽车制造商合作已进入海外市场。智达科技的产品和服务目前覆盖八个国家。在泰国和巴西,该公司是最早建立优秀且高度认可的智能家居电动汽车充电桩及服务提供商之一。
于往绩记录期内,智达科技已在全球累计发货120万个家用电动汽车充电桩,在中国累计发货110万个家用电动汽车充电桩,累计完成110万次安装及售后服务。智达科技的数字家庭能源管理服务还包括共享充电、家庭充电用户增值服务等。公司还搭建了基于专有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数据分析和集群部署赋能的数字化平台,全部集中在统一的IT架构中,实现安装和售后网络管理的数字化,支持公司的共享充电服务,巩固公司的车到家(V2H)和车到能源交互(V2E)能力。
智达科技通过向汽车制造商、经销商和零售客户销售智能家用电动汽车充电桩、便携式充电设备以及其他配件和电缆来获得收入。它还为用户提供增值服务,主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和售后服务。
股东结构
招股书显示,在志达科技上市前的股东结构中,
黄志明博士,直接持有28.18%股份;
同都商贸(黄博士持股25.63%,GP;陈钦令持股34.35%,LP),持股15.51%;
同都智能(黄博士持股37.98%,GP;沉海英持股37.21%,LP),持股4.06%;
同都科技*(黄博士、刘静夫妇作为普通合伙人分别持有同都企业70%和30%),持股0.28%;
*同都科技是一个员工激励平台,拥有27名LP,包括:李新锐先生(12.63%)、曹光宇博士(12.63%)、罗涛女士(12.63%)、沉启贤胜先生(7.58%)、姜玉晓先生(1.26%)、林忠良先生(1.26%)、黄立丹先生(1.26%)、王伟祖(3.79%) 和其他 19 名现任员工。
黄志明博士可行使上述总投票权48.03%。
中鼎股份(000887.SZ),持股7.72%;
正海巨宏,持股3.33%;
北大广聚,持股1.66%;
荆州智达,持股8.78%;
上海中电投资,持股7.80%;
金通资本的投资机构包括宁波龙华汇、安徽金通、宣城金通、安庆金通,持股比例分别为2.13%、4.96%、1.54%、1.03%,合计持股比例为9.66%;
苏州鑫景,持股1.42%;
宁波至尊,持股1.42%;
协鑫科技(03800.HK)控股的江苏彬权持股1.06%;
比亚迪(002594.SZ、01211.HK),持股3.55%;
比亚迪员工跟投平台创奇凯盈持股0.04%;
湖北青岩(中国汽车系统(CAAS.US)拥有32.83股合伙权益),持股0.98%;
申万宏源(000166.SZ、06806.HK),通过申银万国持股1.54%;
浙江东新,持股1.29%;
珠海智鼎利持股1.04%;
世纪光华持有0.68%的股份。
董事及高管
智达科技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
监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沉奇先生、戴灿女士、刘曦先生。
除执行董事外,高级管理人员还包括执行总裁曹光宇博士、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数字官罗涛女士、首席财务官李斌先生、董事会秘书姜玉晓先生董事和联席公司秘书。
公司业绩
招股书显示,过去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前9个月,志达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3.58亿元、6.97亿元、6.71亿元和4.4亿元,对应的净亏损分别为人民币2332.2万元、2514.7万元、5811.6万元、1.19亿元。
代理团队
智达科技本次IPO的中介团队主要包括:申万宏源香港作为独家保荐人;普华永道作为其审计师;通商、大伟分别担任公司的中国律师、公司的香港律师和美国律师;浩天、普衡分别为其中国律师、券商香港及美国律师; Frost & Sullivan 是其行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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