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12月4日报道,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必须加入一些微信群,但大森林里,各种各样的鸟都有,有些人根本不会关心任何事情,就在群里开始骂人。
据媒体报道,近日,刘某与徐州遂宁的刘某发生争执。他们在168人的微信群里狂骂了十多分钟。他们的言论粗俗,影响恶劣。最终,两人都去了派出所。警方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事实上,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以前也发生过很多次。最终,他们最终遭到罚款甚至逮捕。
警方提醒,如今,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日常聊天中发生一些争执是很常见的,但在群体中侮辱他人是违法的。此外,在微信朋友圈等圈子里随意骂人也是违法的。 、损害他人名誉的,您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撰写恐吓信或者采取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诉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威胁或者其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信息;
(六)偷看、拍摄、窃听、传播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