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数字重庆
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
加快培育一批细分领域优质软件企业
市经济信息委决定开展
第一批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满天星”示范企业
(以下简称“满天星”示范企业)
创建申报
申报条件有哪些
一起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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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天星”示范企业创建对象面向注册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均在各中心城区、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辖区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企业应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安全、嵌入式软件、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服务(含大数据服务、数据加工处理等)、数字内容服务(含地理遥感信息、动漫游戏等)、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云服务、平台运营、电子商务、人工智能、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具体可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第64/65大类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行业分类表和业务分类表。
企业信用良好,相关信用信息查询之日一年内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无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信息,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等相关企业制度健全,无知识产权争议,无重大社会负面影响行为和事件。
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导的产品或服务应符合国家鼓励的发展方向。
企业应按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按时填报相关信息。
有一定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基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收入:2023年1—11月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人员:截至2023年11月底,实际缴纳社保的职工人数不少于15人;
知识产权: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5项;
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和较好的成长性,健全的创新激励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人才优势突出,重点深耕行业或细分市场,有一定突破性和创新性成果。
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申报表,并提交至所在地经信部门。经初步审核后,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cqjxswo@sina.com,逾期不再受理。
市经济信息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发布《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企业(第一批)创建名单》。
进入创建名单的楼宇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在创建周期内努力达到指标体系要求。
进入创建名单的企业在创建期满后(自发布《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企业(第一批)创建名单》之日起算,一年时间),自评认为达到创建标准的,经所在地经信部门同意后,向市经济信息委提出评审申请并提交佐证资料。
市经济信息委按照指标体系,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验收,对创建成功的企业命名为“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企业”,采取通报、授牌方式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布。对被命名为“满天星”示范企业的,市经济信息委将整合各方政策资源支持其持续发展壮大。
市经济信息委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新评估命名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企业数量不超过100个。同时,对示范企业每一年复核一次,主要复核经营收入和研发占比、人才等情况。对复核合格的企业予以确认,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送复核材料或复核不合格的,撤销其示范企业命名。
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汽车软件、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设计、信息安全等企业,对申报基本条件中“营业收入”可适当放宽条件;已纳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启明星”“北斗星”软件企业培育对象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渝经信软件〔2023〕27号)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不适合公开的资料不作为创建申报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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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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