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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信管通告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全文)

作者:软荐小编      2023-12-01 22:05:19     230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4日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设行为。 通知指出手机顽固软件卸载,制造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预装的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所有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一、通知中所称预置应用软件,是指为满足用户应用需求,制造商预置的、在移动智能终端主屏、副屏界面中具有用户交互入口、可独立使用的软件程序。

2.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设行为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最低限度的原则。 按照谁预设、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用户知情权依法得到尊重和保护。 选择权,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4、基本功能软件仅限于以下范围:

(1)操作系统的基本组成:系统设置、文件管理;

(2)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多媒体录音;

(3)基础通讯应用:拨打和接听电话、发送和接收短信、通讯录、浏览器;

(4)应用软件下载渠道:应用商店。

最多可以将预设的一个实现相同基本功能的应用软件设置为不可卸载。

五、制造企业应完善移动智能终端的权限管理机制,提高操作系统的安全性,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产品流通过程中操作系统的更换和应用软件的安装。

六、生产企业应按照《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装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规定,确保预装应用软件安全合规。信息管理[2016]407号),并明确注明提供的预装应用软件的相关信息。 信息,履行登记、审核、监控、保留、删除等全链条管理职责手机顽固软件卸载,完善投诉受理制度等服务保障措施,及时处理用户投诉,落实个人信息保护责任。

七、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加强对预装应用软件的监督检查。 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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