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普查对象为:我国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全面实行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开披露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统计、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对企业信用状况的互认
◆普查获取的单位和个人信息将严格限于普查目的,不会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进行处罚的依据。
◆普查标准时间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期间数据为2018年年度数据
一文看懂五年全国经济普查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贾楠就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答记者问
国务院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开展2018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什么开展这次普查? 人口普查是如何实施的? 普查对象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贾楠8日就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问题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问:为什么要进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答:《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第三年和第八年实施。 明年,我国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这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和各种生产要素构成的现状,进一步查清各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核实各类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产品产量和服务活动情况,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新发展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新动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取得进展。 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和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第三次经济普查软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现代统计调查体系建设,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问:本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 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和旅游体育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简而言之,是指除第一产业以外的一切单位和个体户。
问:本次人口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组织机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耗、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等。 , ETC。
问:本次人口普查时间安排如何?
答:本次普查的标准时间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期间数据为2018年年度数据。
2017年是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研究普查总体方案和开展专项试点; 2018年是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设立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定和部署普查方案,完成人员选拔和调配。 培训等; 2019年是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和处理、普查结果发布阶段; 2020年是发布普查数据并利用普查结果开展研究的阶段。
问:如何保证本次经济普查顺利实施?
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为加强本次普查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将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组长。 成员单位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宣部、中宣办、中央综治办、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以及检疫等部门。
国务院通知要求,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成员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本地区的人口普查工作。 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普查工作。
问:不少普查对象担心,普查获得的信息是否会被泄露,是否会成为有关部门处罚的依据?
答:《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获取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会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因此第三次经济普查软件,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否则,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本次普查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和人员、普查对象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有权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和监督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不得擅自修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数据,不得强迫、指示篡改经济普查数据或者编造虚假数据。数据。
各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填写普查表。时间和真实。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者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问:本次经济普查信息技术应用取得了哪些突破?
答:尽可能获得更详细的信息,尽可能提高普查信息质量,尽可能减轻普查对象和基层普查人员的负担,是我们不断的追求。 本次普查,我们将充分利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广泛利用部门行政档案,全面推广电子签名应用,采取网上报送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查。使用手持电子终端和其他设备收集数据。 直接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提高普查数据采集的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的工作负担。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经李克强总理签署批准,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通知》强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国情国力的重大普查。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统筹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深化统计改革、完善统计制度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领导、 “部门分工协作、地方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协调优化方法,突出重点,创新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通知》指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组织机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耗、研究与开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等。普查标准时间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期间数据为2018年年度数据。
《通知》指出,为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将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人口普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承担,纳入本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通知》要求,各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按《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按时、如实填写普查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者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通知》强调,要继续深化统计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机制,全面落实严重问题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打击统计失信行为,推动统计、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实施企业信用状况互认。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举报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以及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通知》明确,通过普查获取的单位和个人信息将严格限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进行处罚的依据。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