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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款名为“李跳跳”的广告拦截软件宣布无限期停止更新,引发广告拦截软件是否违法的争议。 与此同时,如何规范和治理互联网广告乱象的问题也引发热议。 专家表示,在个别案件中,广告拦截软件是否违法需要由法院判定; 从长远来看,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的发展成熟将共同促进互联网广告市场得到更好的规范和净化。
近日,一款名为“李跳跳”的广告拦截软件宣布无限期停止更新,因为它收到了一家互联网公司律师的来信。 律师函称,该软件干扰了浏览器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涉嫌不正当竞争; “李跳跳”声称该软件属于公益性质,不存在侵权行为。
互联网公司声称自己受到“侵权”,并封锁软件并称自己“无罪”。 类似的“剧情”在网络上多次上演可以屏蔽广告的软件,引起各方争议不断。 广告拦截软件违法吗? 互联网广告应该如何管理? 记者近日就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李跳跳”违法吗?
某互联网公司致函“李丢跳”律师称:该软件通过屏蔽、过滤浏览器广告服务吸引用户下载使用,使其不公平地获得竞争优势可以屏蔽广告的软件,干扰浏览器的运营模式和利润模型。 该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收到律师函后,“李跳跳”公众号发文表示,“李跳跳”是一个独立的公益应用,不用于盈利。 投诉中没有提及任何商业行为。 该软件利用系统权限帮助用户自动点击广告跳过按钮,而不会造成侵入或破坏。 不会影响第三方应用程序的完整性,因此不存在侵权行为。
北京市文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范泽华认为,如果“李跳跳”本身是自由软件,则不属于用于交易或营利的商品或服务,不应认定为《软件法》规定的产品。反不正当竞争法。 “运营商”。 同时,根据其所描述的工作原理和技术特点,该软件本身的功能不应当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表示,类似“李跳跳”的广告拦截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 “很多App功能和服务之所以可以免费使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广告分成来获取利润的。广告拦截软件在一定程度上封堵了互联网企业的盈利模式,有阻碍或破坏之嫌。”其他运营商的网络产品不能正常使用,表面上保护用户权益,实际上剥夺了用户免费使用的权利。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学系教授郑宁表示,所谓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为。 。 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判断“李跳跳”是否为经营者,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是否造成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后果或消费者。 这需要监管部门或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是什么孕育了“李跳跳”人?
针对类似“李跳跳”的广告拦截软件的诉讼并非孤例。 就在今年8月,“丁小跳”、“猴子净化”、“一智禅”等多家同类软件相继收到律师函,要求其下架该软件并停止更新。
此前,多款广告拦截软件已被法院判定违反商业道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互联网企业商业模式诚信,构成不正当竞争。 然而,各种广告拦截软件仍然层出不穷。 主要原因是用户巨大的实际需求。
在用户被各种移动应用的屏幕广告淹没而无法防范的市场环境下,广告拦截软件应运而生。 许多软件之所以受欢迎,是因为它们可以有效地帮助用户跳过广告。
不过,这也引起了互联网公司的共鸣。 “广告是很多互联网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很多软件和应用都是免费提供给用户的,要想生存,就需要依赖广告。” 郑宁说道。
据了解,广告是目前移动应用流量变现的主要方式。 一些应用程序上的弹出广告收入可能高达其广告总收入的80%。
记者了解到,互联网广告费用结算包括展示、动作、效果等,一些手机应用为了获得更高的广告收入,做出了错误的想法,通过减少或隐藏关闭按钮来延长展示时间,诱导用户点击。
还有一些应用程序致力于技术技巧,以提高向用户显示的准确性。 今年5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度报告(2022)》中提到,一些App软件通过“摇一摇”方式推送的开屏广告,实际上是被商家误导。 该方法诱导用户进入广告页面,迫使消费者变相观看广告。
对于用户来说,面对频繁推送通知、随机跳转、无法关闭应用等广告入侵,下载并使用广告拦截软件是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 不少网友表示,这就是“李跳跳”人层出不穷、不断迭代更新的原因。
多部门联手整改
“合法的广告对于企业来说是合法的商业模式,并没有什么错。但过多的广告、不合理的展示方式会影响用户体验,甚至侵犯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 郑宁说道。
近年来,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互联网广告乱象的力度。 今年1月,中国广告协会、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发布了《移动互联网应用广告行为规范》,明确不得出现虚假“关闭”、“X”、“跳过”等诱导或误导行为。广告展示材料。 用户点击的素材的内容形式。 需要一键关闭的广告,应在广告中明确标明“关闭”、“X”、“跳过”等标志,并对开机画面广告的时长、广告大小等做出明确规定。 “关闭按钮”。
今年2月,工信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要求明确有效的开屏关闭按钮、弹出信息窗口等确保用户可以轻松关闭它们; 频繁的弹窗干扰用户的正常使用,或者采用“全屏热图”、高灵敏度“摇一摇”等容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明确规定,以弹窗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时,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明确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不得出现没有关闭标志或定时器到时无法关闭广告的情况。 不得有虚假或无效的结束标志。 明显可识别或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造成障碍等。
面对无法控制、无法关闭的互联网广告,法律法规的要求也越来越明确和细化。 然而,规范和净化网络广告乱象不能仅仅依靠法律和监管。
范泽华表示,消费者偏好以及网络服务商市场的充分竞争对当前开屏广告生态产生直接影响。 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的发展成熟共同作用,让互联网广告变得更加清晰。
(工人日报)